5.15日下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辽宁反馈“回头看”情况时指出,沈阳市污泥违规堆存整改工作滞后,将32万余吨污泥分散转移到抚顺、阜新、铁岭等多个地市,监管缺失、污染转移,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工作一年内无进展
督察组指出,沈阳市政府作为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紧迫感不足,导致整改一拖再拖,一年时间“打水漂”。2017年6月至12月,沈阳市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28套方案,经历论证、评审、招标、中标等过程,最终废标,没有方案符合要求,治理工作毫无进展。
2018年7月,二次招标的中标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整改工作才重新启动,在仅处理约8万吨污泥后,又因季节原因停止运行。沈阳市政府在祝家污泥处置工作上,看似谨慎,实则延误整改时机。
草率决策,整改搞突击
通报显示,因整改进度严重滞后,2018年4月沈阳市政府决定启动应急处置工程。为尽快形成处理规模,在处置单位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不具备暂存条件的情况下,沈阳市将积存了十年的污泥不作处理直接装车外运,分送阜新、铁岭、抚顺等多个地市。在以最快速度紧急运走32万吨后,祝家污泥问题整改终于在表面上“追赶上了时间”。
在督察进驻时,沈阳市政府上报此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督察组现场调查发现,分散转移至阜新、铁岭等市的污泥中约有13万吨尚未进行处置,而且临时堆存场地多无“三防”设施,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整改工作变成了“污染搬家”。
转移过程监管缺位
据悉,祝家污泥本应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在转移过程中,不仅未严格执行“出入厂”计量监控要求,甚至台账管理混乱,大量污泥去向不明。督察发现,运往阜新日丰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的约6.5万吨污泥,只有出厂称重记录,且不到250公里的运输距离,有的运输车辆竟行驶了20多个小时,过程监管严重缺位。
阜新市新邱区环境保护部门在收到群众关于阜新日丰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租用新新露天煤矿场地储存污泥产生臭味的举报后,才了解到相关情况,随后对该公司未采取相应污染防范措施擅自堆放污泥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但直至2018年8月28日环境保护部门再次检查时,该企业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督察组认为,沈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祝家污泥处理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盲目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管不到位,环境风险突出,存在慢作为、乱作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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